讴颂真美,博振道义”——访谈上海欧博律师事务所主任竺建平 - 赵伟主编 - 赵伟主编记录中国当代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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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讴颂真美,博振道义”——访谈上海欧博律师事务所主任竺建平 - 赵伟主编 - 赵伟主编记录中国当代优秀律师

 记者一行如约来到海森国际大厦上海欧博律师事务所,走进事务所,首先映入眼帘的“讴颂真美,博振道义”的书法诠释着主人公的修为和担当。当你直面竺建平律师时,不得不被他的善良与热情所感染,很快你就会放下生疏和拘谨,觉得是在和老师或兄长谈话,于是,话题也就很顺利的展开了。

 竺建平 律师

 上海欧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欧博奖学金”发起人。竺建平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具有高级经营师资格。有企业管理经验。 自1991年起从事律师职业。竺建平律师曾先后担任上海市长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主任(1994~1999 );上海市绍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2000 ~2001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房地产部主任、研究室主任( 2001~ 2004 );上海欧博律师事务所主任(2005年至今)。办案讲究切入要害,为人讲究诚信朴实。竺建平律师连续十五年以身作责对年轻律师传帮带,形成了一支有凝聚力,稳定优秀的律师团队。竺建平律师擅长房地产开发经营与公司投融资法律实务,长期以来一直为多家综合性集团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对企业改制、房地产项目重组并购的法律策划和操作,历史遗留项目的盘活有较多的成功案例。注重法律理论研修,特别是房地产、公司法人治理和民事诉讼实务研究,曾在各类刊物上发表法律实务论文,组织过上海市律师协会多个专题研讨会,参与电视电台报刊的法制栏目。 竺建平律师积极参加社会活动,长期担任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律师志愿者,静安区依法治区律师顾问团律师。是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欧博奖学金(职业规划和研究)评委。执业期间,竺建平律师曾于1997年至2002年期间连续获得闸北区司法系统十佳业务标兵;优秀律师;2001年被中共闸北区委员会表彰为区优秀共产党员;2002 年被上海市律师协会评为上海市法律援助先进律师;2002 年被中共闸北区委员会、闸北区政府系统评为闸北区拔尖人才; 2003 年闸北区政府法律顾问团优秀工作者,2005 年被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授予 3.15 银质奖章。他工作过的律师事务所均获得过司法部/上海市的先进称号。

 赵伟主编:欧博所墙上“讴颂真美,博振道义”的题字,在您看来有何特殊含义?

 竺建平主任:这是2005年欧博所刚成立时,我请书法家题写的。我自1991年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一直认为律师应该具备正义感,对社会、客户及同仁抱有感恩之心,这样才能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回馈精致专业的服务。欧博所的全体同仁,就是秉承这样理念走到一起、共同创业,每位律师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势,践行法律人生,并与客户携手发展。我们服务的大型国企、金融机构、房地产公司、建筑集团等很多客户单位,与我们形成了长期的高度信赖合作关系。

 赵伟主编:据说您先前当过工人,组过乐队?您是怎么走入律师这个行业的呢?

 竺建平主任:我不是法学科班出身。对法律的兴趣和执着,与自己在“文革”中,目睹无法无天的政治乱象,并过着艰难的生活有关。我离开中学校门后,分配到电机厂的钢材仓库当搬运工。后来考进了职工大学,学机械设计。毕业后,回厂里从事国家重大项目(如核电站、军工科研等)的原材料采购工作。还在业余时间跟朋友组过乐队,靠兼职表演来增加收入,但自己没有因此原地踏步。1985年,我开始进修法律,历经两次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后,终于从1991年开始做律师。那时候,律师业务不像现在这样有专业细分,最初,我是什么类型的诉讼案件都接,几年下来炼成了“万金油”律师,其中也逐渐处理过各种类型的房地产开发乱象纠纷案件。在执业中,我感到自己法学功底较弱,所以,进入华东政法大学专升本班和研究生院攻读,最后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在2005年欧博所成立之前,我曾先后在执业的多家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副主任职务,为事务所培养年青律师,连续十几年为绿地商业集团、市北高新集团、舜杰建设集团、盛大房产集团、澳门侨光集团等客户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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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伟主编:您是以什么方式,与这些成功企业保持长期服务关系的呢?

竺建平主任:我一直把顾问单位的有序健康发展,当作自己的使命,融入自己的事业。全面理解顾问单位的战略发展规划、管理模式并参与制度建设。在重点事项或者突发性事件中,能敏锐预测趋势,敢于提出危机处理方案。这样才能使顾问单位认可律师的法律经验、忠诚度与责任心,律师提供的意见,才更有影响力。曾有几个大型的商业租赁项目,由于承租人的转租招商,偏离了商业业态定位,现场管理失控,业主要求纠正未果。我了解情况后果断利用对方瑕疵,支持业主与其解除租赁关系,夺回租赁场所控制权,再通过一系列的诉讼,最终厘清与承租人、次承租人的法律关系。在前几年房地产宏观调控时期,我经手的几桩房地产并购项目,既要促进交易成功,又要预测政策走向和交易中各种不确定因素,也包括财税方面,在谈判和合同文稿中拿捏得当,是个相当艰苦的事。很多情况下,律师更主要是依靠经验和悟性来掌控及推进谈判。有个阶段,我同时处理多个房产项目并购谈判,几乎不分昼夜的加班工作,眼圈都熬黑了。尽管这么多年以来,我经手过数十个楼盘,但没有买过一套优惠房,也从未让客户单位提供过建材或装修便利。我坚信言行一致、阳光廉洁、以身作则的完整法律人格,有利于提高和巩固法律顾问的权威性。因此,在客户单位眼里,即便我不是最杰出的律师,但肯定是他们最信赖的律师。

 赵伟主编:据我了解,像您这样年龄的资深律师,亲自做法律事务的已经不多了。

竺建平主任:是的,我可能还没有分配好精力,直到现在,除了极少的法定节假日,我每天都会直接处理一些核心事务。虽然团队帮我做了大量的日常工作,但因为我还参与顾问单位部分决策管理,随时需要与公司核心层领导沟通,有些事情超出了法律服务层面,只得我亲自参与。在处理一些棘手事务中,我常常提醒自己,要沉得住气,不能意气用事。批评一件事很容易,但要拿出积极有效、有创意和可操作性、合法、公平、共赢的解决方案并达到效果是很难的,这也是当事人真心期望得到的法律服务价值。律师拿出的方案,须经得起时间考验,既要符合客户的意愿与期盼,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也要兼顾与对方的合作关系乃至社会责任。特别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项目,一定要从当时的客观背景,去理解当时的合同瑕疵产生缘故,增强各方当事人的相互理解,才有利于尝试变通方法,促成和解。做好法律保障的同时,要尽可能地促进交易,驾驭各种有利于市场公平交易的新合作模式、新交易方式。因为我常年在业务第一线,所以能够适应不断更新的交易模式。比如,房地产开发项目与保障房回购挂钩,参建商品房与施工承包挂钩的合作模式等。

 赵伟主编: 那么您的律师团队的特色是什么?

竺建平主任:我们团队认识到,法律服务不仅需要律师个人的能力,更需要团队效率。所以,我的团队每位律师已经形成每个人的业务特长,同时又都有独立的主管经验。比如某个房地产项目或者某个房产集团,我会根据法律服务涉及事项,同时安排主管律师与协办律师。如果这个客户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等,不是主管律师擅长的,而是其他律师的专长,那么这些合同将由主管律师布置给每个专长律师具体承办。从服务内容来看,我们有能力做好房地产开发的全流程和系统化的法律服务,包括土地储备、土地出让、动拆迁、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房屋销售、项目融资、房屋交付、物业管理、租赁经营、委托管理、售后维保、项目并购及诉讼/仲裁等等,这是我们各位团队成员通过这么多年来、这么多客户、这么多项目锻炼积累下来的经验与实力。从服务对象来看,我们既能为开发商服务,也拥有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其他服务供应商乃至政府部门服务的丰富经验。因为每家单位、每个项目、每件事务情况各异,所以我们的律师,会更多地去了解背景情况,与客户单位经办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掌握双方真实需求。我一直跟团队强调,深入现场非常有利于业务进步。在几个主要的顾问单位里乃至工地、售楼处现场都有我和助手的专门办公室。我们指导几家大的顾问单位建立起来的操作性强的合同审核流程,初步实施的几年里,我们律师是轮流在顾问单位坐班,随时审核合同,询问背景情况,并指导公司业务人员掌握谈判要领,运作下来,效果很好。不仅树立了企业规范运营、公平待人的形象,也避免了很多纠纷,现在已经成为这些公司不可或缺的系统管理模式。另外,工作纪律也是我们非常重视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尤其是要恪守客户的商业秘密。如果我只安排了两名律师为某客户或者某项目服务,那么相关的工作信息、案件进展,我们团队里的其他律师不会知情。总的看来,我们团队的核心竞争力,可以用十个字来概括,那就是“和谐、专业、独立、综合、自律”。我服务的几大集团客户,这些年来的快速发展,这当中就有着我们团队默默无闻、辛勤贡献的身影和价值体现。没有团队卓有成效的努力,我根本没有能力保持长期的顾问单位合作关系。15年来,我亲自带教过20名年青人踏上法律人生。带教过程中,我尊重他们的个性和志愿,宽容他们在成长过程的不足。看到他们成家立业、和睦相处、健康成长,我感到非常欣慰。

 

竺律师团队部分成员合影

 赵伟主编:可否为我们介绍一下您和团队服务过的精品楼盘或有代表性的客户单位。

 竺建平主任:例如,位于浦东小陆家嘴的“盛大金磐花园”全装修住宅项目,当时市场上很少类似的开发案例,顾问单位先前也没有开发过这样高端的楼盘。整个项目,仅施工单位、供应商就达100多家。开发商在该项目签订的工程及采购合同就达300多份。我们参与了该项目的全过程法律服务,从最开始的土地转让直到最后交房乃至售后维保。该项目进入预售阶段后,我们每天有2~4名律师在现场办公,协助处理房屋预售、工程管理等各方面法律事务。特别是临近交房日期的半年多时间里,因为30多个施工队伍同步施工,协调难度很大,我们几乎是每天从早上7点工作到晚上10点后。该项目经各方共同努力,销售非常成功,房屋按约如期交付,社会反响非常热烈。又如,位于上海共和新路中环交接的市北高新园区。17年前,我开始担任法律顾问时,是一家千疮百孔,诉讼、执行案接踵而至的工业园区开发商。我一方面积极应诉,求得债权人理解,延缓清偿时间,也通过诉讼向其他债务人主张债权;另一方面又参与债务重组方案的法律论证。后来这个园区终于熬过了最困难的五年,卸下不良资产,轻装上阵,快速发展壮大,成功地通过买壳上市,成为上海市中心北部产业转移最有潜力的园区开发商。绿地商业集团设立初期主要承接绿地集团的临时存量房屋租赁经营,之后功能扩大,承担起绿地集团在全国的大中型商业项目(含酒店、大卖场、影院等)委托管理与租赁事务的招商及合同谈判,我们律师团队提供的法律服务紧跟绿地迅猛拓展商业版图的步伐,从而也不断充实着高端商业项目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业务能力。舜杰建设集团成立初期,年产值不足5亿, 10年来我们陪伴企业共同发展。现在它已成为年产值近50亿元,排列上海民营建筑企业领先地位的多元发展的家族企业。

 赵伟主编:能否介绍您成功案例和办案风格?

 竺建平主任:我现在亲自代理的主要是客户的重大商业案件,不便介绍。从这两年已结案的多个案件来看,基本都达到了客户的期盼,而且使客户更相信法治。我做诉讼案件,会投入很多精力来全面研究案情结构特征,权衡考虑定夺诉讼方案,灵活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与变化,并且养成从远处、从高度、从整体来把控案件的工作习惯。对诉讼的对手及其代理律师,我始终也是尊重的,既坚决维护己方利益,也会权衡考虑是否与对方进行调解,绝不会滥用诉权或者司法程序。我做案件,习惯从法官视觉来分析案情、准备证据。为了让法官能快速地明白案件的争议焦点,自己就得多花功夫,用专业、直观、概括的方式,把争议焦点准确地表达出来。我的感受是专注、儒雅的律师,往往会获得法官更多的尊重和支持。

 赵伟主编:听说您参与上海律协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已经有17年了,这是一项有怎样意义的工作呢?

 竺建平主任:我认为它是一个上海律师界民事法律实务研究的平台。我刚开始进入民委时,聆听了上海许多著名律师前辈对法律的演绎,真是一种享受。像吴伯庆、高前和、李家麟、鲍培伦、沈伟民等德高望重的大律师,他们以精湛的法律知识,传播民法精神,是我从业的榜样。随着民委成员的更新,90年代留到今天的只有我。承蒙年轻委员们的抬举,最近几年我连续担任副主任。我是这样想的:上海律协民委有使命感,要为全国律师提供实务示范和研究成果。律师是民主产物,是法治的专业群体组成部分。律师协会作为律师社团,一定要通过各种法律平台发挥有利于社会进步与和谐发展的正能量。特别是在民法领域,通过律师的参与,使得诸如人身、家庭、财产、合同等涉及广泛的民生与民权的立法、司法解释能更贴近现实,更具统一性和可操作性,有助于普及法律,促进社会稳定。近年来,上海律协民委制定了婚姻、继承、律师见证、民事委托、律师风险代理等多个律师业务操作指引,还参与了市人大、市法制办、法院、检察院等形式多样、题材广泛的研讨会、座谈会,对完善法律正确实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动员广大律师积极参与新民诉法修改,汇总提出的10条意见,获得了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好评。律师学院最近完成了一套律师实务初级教材丛书编辑,已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其中一本《民事诉讼律师实务》是由上海律协民委组织编写的,我是副总编,也撰写了部分章节。受我的影响,我们团队成员已分别加入上海律协的民法、房地产法、港澳台法、环境法等多个专业委员会,在从事律师实务的同时,坚持学术与业务研究并进。

 赵伟主编:您能否例举感兴趣的研究事项?

 竺建平主任:我在上海律协民委这么多年的活动中,对民事诉讼证据一直很有兴趣。“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是我们律师的口头禅。我曾经参加过一次为期一周的中、美、德证据实务培训活动,对美国、德国和中国的资深法官、检察官、律师介绍各自法律体系下的证据规则,印象深刻,受益匪浅。自己在民诉实务中,也常常感到证据规则未能对个案发挥权威指导的作用,特别是鉴定结论(意见)会凌驾于法官判案,影响司法公正。例如,我多年前在新疆办过一个400吨大型挂车产品质量纠纷,买车方起诉挂车生产厂,认为是车架有个部位的焊接质量不够好,导致车辆倾翻,并出示了新疆汽东技术质量部门的鉴定书。我为了形象地描述事故原因,制作了挂车模型,引用了对方的事故录像,分析得出结论是三台牵引车在牵引过桥时,牵引不均造成挂车偏离路基、滑下倾翻,牵引指挥不当是事故的主要原因。焊缝是倾翻时才撕开的,虽然焊缝有问题,但不是引发倾翻的原因。我当时要求再委托鉴定,可一审、二审不予理睬,径直采信鉴定结论,认定是车架焊接质量问题造成倾翻。又如,我代理的一个涉及某个矿权合作转让纠纷案件。由于双方对转让后或有收益计算约定得不够明确,法院委托了司法鉴定。司法鉴定中心接受委托后,就依对方申请人的申请事项,从地质勘察资料着手,要求我方提供每一口井的勘探数据。这样的做法,且不说提供副本的工作量,就算全部提供了,也与系争的或有收益没有直接联系。为此,我就联络请教了行业内有经验的专业机构、咨询勘探专家后才明白:原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选取方法是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是无法采用的。除非双方当事人重新约定。于是我就请这些鉴定机构、专家出具咨询意见,由我提供给法院,同时表示愿意以一次性结算的方法解决或有收益,让法官和对方了解我方的诚意。在二审的法庭上,我还制作了图表,展示约定不明的分析依据。让二审合议庭审法官当庭就能搞清楚争议从何而来,对方也拿不出反驳的依据。庭上我指出,虽然这个案件鉴定单位最后退案不鉴定的理由,是提交的资料不能满足鉴定要求,实际上问题是出在申请人委托鉴定的范围模糊,缺乏因果关系,不具有可操作性。好在这家司法鉴定机构比较谨慎,没有提供违背科学的结论意见。这个案件耗费双方当事人、鉴定机构及承办法官许多时间与精力,最后却未能实施鉴定,充分说明了,在需要委托司法鉴定的案件中,一定要注意归纳的争议焦点如何与委托司法鉴定的事项结合起来,鉴定的事项应当是通过科学方式可以完成的目标。我现已设立一个鉴定争议网(www.鉴定争议.com/ www.jdzy.org),希望这个平台能聚起更多的法律人来探讨,希望司法鉴定操作能更规范、更妥当、更完善。

 赵伟主编:据了解您还从事了一些其他法律公益工作?

 竺建平主任:是的。我们律师是法治社会的积极实践者,更应注重身体力行社会责任与历史使命。不能把律师业务看成是单纯的商业经营。长期以来,我先后在闸北区、静安区参与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经常参加各种免费咨询活动,还陪同政府领导接待信访群众。我在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已担任了十六年的志愿者律师。另外,因为我在华东政法大学经历了六年的系统化法学教育,很受益,我们事务所的不少律师也是校友,所以,为回报学校,我们设立了“欧博奖学金”,支持和奖励研究生职业规划探索。我是该奖学金的评委,连续几年,看到每年有三、四十支队伍参赛,很是欣慰。平时事务所有实习生来,我只要有点空,总会关心他们,布置点实习题目。律师学院也经常有讲课讲座任务交给我,我为此需要专门做备课,分量不轻啊,但我感到这些都是我参与法律公益的机会,忙碌并快乐着。

 赵伟主编:最后,我们也想听听您作为一名资深律师的法治理念?

 竺建平主任:我崇尚法律,坚信法治。我在从业律师23年的经历中,一直告诫自己,理想的法治社会,是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对现实生活中不尽人意的法律灰色情形,要有耐心,要承认进化周期。一名律师的使命,是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表里如一的法律人,不扭曲人格,不放弃尊严,做有利于健全和推进法治的事;以自己的智慧经验,通过专业法律服务,发挥个案法律示范的正能量。我想以这样的理念,贯穿自己的法律人生,面对困难和压力,保持好心态和持之以恒的毅力。这就是我的法治理念,也是我的法治理想。

转载《中国当代优秀律师》(法律出版社出版)、中国律师年鉴网——名律访谈